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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首页 - 新闻中心 关于句容市尚鸿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采购业务的澄清

关于句容市尚鸿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采购业务的澄清

 

各投标单位:

一、现将句容市尚鸿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采购业务征集文件中8.2评标标准(第一阶段)2-履约能力-车辆配置“包2、包3投标人具有自有或者租赁的运输车辆,每提供1个得2分,每增加1辆加2分,最多得2分。注:若为自有车辆:须在提供车辆图片及车辆购置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;若为租赁车辆:须在提供车辆图片及租赁合同(协议)(期限需包含本项目整个服务期)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。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。”修改为:包2、包3投标人具有自有或者租赁的运输车辆,每提供1个得2分,每增加1辆加2分,最多得4分。注:若为自有车辆:须在提供车辆图片及车辆购置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;若为租赁车辆:须在提供车辆图片及租赁合同(协议)(期限需包含本项目整个服务期)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。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。”

 

 

特此澄清。

 

 

建设单位:句容市尚鸿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
2026年02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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